分析報告
新能源外資投入限制放寬 有股要求條目減少11條
關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,2011年有了新的變動,在新能源發電領域,將取消外資股比的限制,多晶硅、煤化工等將不受鼓勵。
自1月30日起,外商投資國內產業將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日前新發布的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(2011年修訂)》。南都記者查閱目錄發 現,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已經取消。多晶硅、煤化工等條目從外資產業投向“鼓勵類”目錄刪除。有分析人士表示,由于國內風電光伏、核電等領域過剩以及國際大環境復雜,2012年整體投資難有大的起色,但未來幾年國外資金將加速向國內流動。
記者對比2011年修訂版目錄和2007年版本發現,鼓勵類條目有所增加,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減少。頗為引人矚目的變化是新能源方面的外資引入 受到鼓勵,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已經取消,有股比要求的條目比原目錄減少11條,表明多個行業對外資投入的限制已經放寬。
“國內新能源企業在成本、品牌和本土化等方面具有外資無可比擬的優勢,”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接受南都記者采訪表示,由于國際經濟形勢復雜,2012年外資對國內市場仍謹慎,因此國內新能源企業受到的沖擊不會太大。
多個行業從外資產業投向“鼓勵類”列表中刪除,包括汽車整車制造、多晶硅、煤化工等條目。有分析人士認為,此舉是為了抑制部分污染或低端行業產能過剩和盲目重復建設。為考慮汽車行業健康發展,今后可能會在新能源汽車方面放寬鼓勵政策。
中投顧問研究員蕭函認為,將多晶硅、煤化工等條目從鼓勵類刪除,意味著相應的財政補貼、稅收優惠以及相關優惠政策會逐步取消。“這一方面增加了多晶硅、煤化工企業的經營壓力,另一方面也遏制了這些行業產能過剩的問題,有利于規范行業發展秩序,推動產業健康發展。”
外資產業投向“鼓勵類”中新增的條目包括廢舊電器電子產品、機電設備、電池回收處理條目;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、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系 統設備等條目;機動車充電站、創業投資企業、知識產權服務等9項服務業條目;以及油頁巖、油砂等非常規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(限于合資、合作)等。
(好展會網 新能源專題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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